AI 有没有版权的问题出判例了

北京互联网法院裁决 AI 生成图片有版权

美国[^1]、欧盟和我国判例截然相反,有趣,有趣。鄙人正好是律师,并从事知识产权业务,姑且随性发表几句。
借熊秉元的话说,法律是一对一的游戏,因此在这个案例中,似乎没什么问题。
但是,“画风”和“题材”的最初作者难道不是被“洗稿”甚至侵权了吗?这就很有意思了,毕竟形成风格可不容易,结果被人工智能一“洗稿”,就给抄去了。
管见以为,如果承认人工智能生成物构成法律意义上的作品,那么尚可以考虑扩大解释《中华人民反不正当竞争法》第六条(商业混淆),或者用第二条(一般性条款)兜底,或者扩大解释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》关于改编权的规定,但仍然不能根除问题:

  1. 如果被洗稿者是新人,不如洗稿者知名,达不到“混淆”标准,如何处理?能不能适用商标法的反向混淆规则?
  2. 应用一般条款通常慎之又慎,恐怕鲜有敢吃螃蟹者;
  3. 苟仍求诸著作权法改编权相关退款,则先需要将提取 prompts 的行为界定的改变,但从技术上看,使用者本人一般没有直接使用被洗稿者的素材[^2],行为性质恐难定性。

总之,拭目以待未来的判例吧~:D

[^1] 美国的:The Inventor Behind a Rush of AI Copyright Suits Is Trying to Show His Bot Is Sentient | WIRED
[^2] 包括 GPT 和 Bing 在内的不少服务已经拒绝分析图片并从中提取 prompts 了,直接以图扒图的概率很小。当然,Duffision 例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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